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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綜合報導】為維護幼兒身心發展,行政院會昨通過《補習教育法》修正草案,規定補習班招收未滿六歲幼兒,課程內容僅限有助幼兒身體律動、藝術才能為範圍,並以活動及實作方式進行。因此坊間招收學齡前幼兒美語、心算、數學等補習班課程,未來都將被禁止。美語補習班業者批政策荒謬,家長認為政府管太多了。
唱跳學英文則不禁
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熊宗樺解釋,新修法限制未滿六歲幼兒的學習方式應為「身體律動」和「藝術才能」,幼兒學英語、心算不是不行,但要用「遊戲式教學」,不鼓勵書寫單字、背誦文章等學習方式。修法後,如業者以傳統授課方式教幼兒英語等科目,將可罰十萬至五十萬元。
熊宗樺說,滿五歲的學齡前幼兒約九成多都上過幼兒園,教育部要防止幼兒在上幼兒園之外超時、過量學習,影響身心發展,但如以演話劇、唱唱跳跳等結合音樂和律動的活動學習英語,則不會禁止。
對於這項修法,台北護理健康大學嬰幼兒保育系副教授段慧瑩說,雖然很多家長擔心孩子輸在起跑點,但學齡前學美語,對學習未必有幫助,家長要思考「跑得穩還是跑得早好?」中華民國幼教聯合會總會長黃麗珠質疑,教育部雖規定幼兒園不可教美語,但可將美語「融入教學」,實際上大家還是在教美語,修法根本難以落實。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30830/35258300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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